第七十一章「最后一次」 (第2/2页)
去的。后来我在一次酒局上,亲耳听到那个助理吹嘘“五万块买了三十个营销号”。我没有出面澄清,赵鹏程当时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放心,我给你兜着。”
我在纸上记录:2022年11月2日,操纵网络舆情,恶意污名化创作者,意图转移其自身资产暴雷的公众视线。
写到这里,笔芯突然空了,写出的字断断续续,几乎难以为继。我用力按了几下,依旧没有墨水,于是干脆拔掉笔帽,用笔尖蘸了点唾沫,勉强继续写。这举动令人作呕,但纸上正在记录的内容,比这更加恶心。
第四条,是关于她。
我停顿了很久,窗外的天色从灰白渐渐转为橘黄,空调外机持续发出嗡嗡的震动声。最后,我写下:
苏眠女士此次受邀出席对谈,并非出于自愿。我对此知情,而她全然无辜。书是她一字一句写出来的,钱是她一笔一笔还上的,但债,是我欠下的。
在写“债是我欠的”这几个字时,笔尖猛地刮过纸面,发出“沙”的一声轻响,信纸被戳破了一个小洞。我没有去修补它,就让它那样破着。
老周敲门了,轻轻的,正好三下。
“进来。”我没有抬头。
老周拎着两个包子进来,放在桌上,然后站到床边,看向那叠厚厚的纸。我已经写了十几页,没有打草稿,每一页都从顶格开始写,正面反面都密密麻麻,字迹越到后面越潦草,但每一条时间线都钉得死死的。纸张很薄,叠放在一起,下面一页的墨迹全都印到了上面,像是拓碑,也像罪证的拓片。老周一张张翻看,没有说话,翻到背面时——背面是酒店红色的印刷抬头,透上来的墨迹把“雅”“悦”“酒”“店”这些字都搅成了乱麻,字的缝隙里,挤满了我密密麻麻的控诉。
“您真的要在台上念这个?”老周问道,嗓子有些发紧。
“不念全部。”我将稿纸整理整齐,“只念前三条。第四条……等她来了再说。”
“赵鹏程会弄死您的。”老周说,“这不是说狠话。他后台有关系,演播厅的信号说掐就能掐断,到时候您说什么都没用。回头警察找上门,告您扰乱经营活动,或者指控您诽谤,您连这家酒店都可能住不下去。”
我把稿纸对折。
纸张已经有些脆了,折痕发出“咔”的一声轻响。再对折一次,折成巴掌大小的一块,塞进夹克的内侧口袋,别针隔着布料,微微硌着胸膛。
“我知道。”我说。
老周坐下来,拆开包子开始吃,并没有递给我。吃了两口,他忽然开口:“顾导,您还记得谭嗣同那首诗吗?我小时候背过,‘我自横刀向天笑’……那时候觉得真傻,有刀为什么不跑,非要等死?”
我望向窗外。
空调外机的铁皮似乎松动了,风一吹,就“哐当”响了一声,像谁扔下了一把生锈的刀。
“那现在呢?”我问道。
“现在觉得……可怕的不是横着刀,而是那个人竟然还能笑出来。”老周把包子咽下去,拍了拍手上的碎屑,“您要是真站到那儿,把这几页纸念完,赵鹏程的脸色会比您还白。他毁了您,但他自己也得搭上棺材本——这是直播,全网都看着,他敢把那些脏事全都摊开来说吗?”
“所以他才把这次对谈叫作‘最后一次’。”我摸了摸口袋里那块硬硬的纸砖,“要么我彻底闭嘴滚蛋,要么我把他一起拖下水,而他赌我不敢。”
“您敢吗?”
房间里静了下来。
对面房间的电视墙似乎在放综艺,罐头式的笑声“哈哈哈”地炸响了一下,又迅速归于静音。
我把稿纸重新掏出来,展开一角,纸张已经皱了,墨迹洇成的网更加清晰。我把它举到灯下细看——灯是酒店常用的那种暖黄色节能灯泡,光线透过纸背,字迹泛着微光,像一张密密麻麻的捕兽夹,也像我自己亲手编织的罗网。
“老周。”我开口道。
“在。”
“你别跟我进演播厅后台。你就在观众席站着,用手机录。录完了直接上传,别等他们掐信号。”
“行。”
“还有,”我停顿了一下,“如果苏眠真的来了,你拦着点,别让她抢我的话。她话一多,赵鹏程就会抓住机会咬她。”
老周点了点头,起身走到门口,又停下了脚步:“顾导,您要是真把这东西念出来——”他回过头,苍老的脸在灯光下沟壑分明,“赵鹏程会毁了您。但他同样会毁了他自己。您真的确定吗?”
我没有立刻回答。
我想起了兰州车站,苏眠在车窗后的那张脸。想起了小鹿打着石膏的腿上,那个用彩笔画的笑脸。想起了沈婉清把那个绿色皮面笔记本塞进拉链袋时,那声清脆的“咔哒”。想起了黄河边那股浓厚的土腥味,也想起了自己曾经站在资料馆门口,静静看着海报——那时候,是河水在拍打着我;而现在,轮到我自己跳进河里,把这潭水彻底搅浑。
“确定。”我说。
老周低低地“嗯”了一声,拉开门,走了出去。风从楼道里猛烈地灌进来,像一堵无形的墙,将床头那摞整齐码放的信纸最上面一张吹得倏然翻身。纸背朝上,露出反面渗透的墨迹,那枚“雅悦酒店”的红色店名印章已被洇得斑驳模糊,边缘处墨色深深浅浅,瞧着竟像一块风化剥蚀的旧碑。
门被轻轻关上,隔绝了外界的喧嚣。顾明远重新展开那份揉皱了的稿纸,小心翼翼地用手掌将它平铺在膝上,随后伸出指甲,沿着每一道深深的折痕,一遍又一遍地用力刮过去,试图抹去那些突兀的棱角。然后他拿起笔,在最后一行特意留下的窄小空当里,补上了半句。字迹蜷缩着,显得格外小,几乎要淹没在纸张的纹理里:
——河还在流,我不拦了。
写完,笔被随手扔在了凌乱的床铺上。他向后仰倒,陈旧床垫的弹簧发出不堪重负的**,立刻在腰下塌陷出一个浅浅的坑。手机屏幕恰在此时亮起,锁屏壁纸还是小鹿拍的那张照片——一个模糊不清的背影,胸口别针反射出一点冷硬的白光。明天,他或许该把这件夹克洗洗,又或者就这么穿着去。反正也是件灰扑扑的旧衣裳,溅上的泥点子早已搓洗不掉,正好。
窗外,是深夜的北京,万家灯火汇聚成一片光海,沉沉地、无边无际地从高处压下,透进这间小屋。
他闭上眼睛,试图入睡。脑海里却不由自主地转起谭嗣同的那句诗,翻来覆去,像一盘磨损的旧唱片,到最后,盘旋不散的只剩铿锵有力的四个字:肝胆两昆仑。
他没有昆仑那样的气魄与依托,手里攥着的,不过是一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以及一摞分量沉重——仿佛真有那两座昆仑山一般沉——的、写满无用字句的破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