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7章 第一个隐患-藩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7章 第一个隐患-藩王 (第2/2页)

指的指节。

    林远拿起笔,在“晋”字下方,重重地写下一个“唐”字。

    他回过头,扫视全场,目光在朱棣身上停了一瞬:“诸位殿下,你们的父皇为何要封诸位为王,就藩边陲?”

    朱棣抬起头,声音沉稳:“为防鞑子,为固边防。父皇说过,宋朝和唐朝的教训就在眼前。”

    “好。”林远点头,“那咱们就说唐朝。唐朝亡于什么?”

    “藩镇。”朱棡冷冷道,“节度使权重,尾大不掉,终有安史之乱。”

    “没错。”林远在白布上写下‘节度使’三个字,并在旁边画了一个圈,“唐玄宗设十大节度使,给他们军权、财权、民政权。他们是外姓,是武将,所以他们反了。陛下英明,他认为外姓人靠不住,所以剥夺了武将的兵权,把这份权力交给了诸位殿下——自家的血亲。”

    林远话锋一转,语气陡然凌厉。

    “但诸位有没有想过,唐朝的节度使和大明的藩王,在权力结构上,有什么区别?”

    朱标皱眉:“区别很大。藩王不治民,不理政,只管军事。且藩王是宗室,天生便有维护朝廷的本分。”

    “本分?”林远嗤笑一声,那笑声在空旷的大殿里显得格外刺耳,“在至高无上的权力面前,本分是最廉价的东西。”

    他快步走到白布前,用力划了两道横线。

    “唐朝节度使之所以能乱,是因为他们做到了三件事:兵在手中,钱在囊中,名在身上。安禄山起兵,靠的是他经营多年的精锐边卒。”

    “现在看大明。诸位就藩,手握王府护卫,名义上是拱卫京师,实际上,你们就是大明的‘节度使’!虽然你们现在没有财权,但你们有一样东西,是当年的安禄山做梦都想要的——”

    林远死死盯着朱标,一字一顿:

    “血缘。也就是皇位的合法继承权。”

    轰!

    这句话像一记惊雷,震得朱标倒退了半步。

    耳房里的朱元璋猛地站起身,呼吸变得粗重无比。

    “安禄山反了,他只能当个伪燕皇帝,天下人不服。但如果是一个手握重兵、战功赫赫的藩王反了呢?”

    林远转过身,直视朱棣。

    “他可以打着‘清君侧’的旗号,也可以打着其他旗号。他不需要像节度使那样去篡位,他只需要换个皇帝!因为他本身就姓朱!”

    “唐朝的节度使,是外患入内;大明的藩王,是内鬼掏心。”

    “外姓人造反,朝廷可以号召天下共击之。自家人造反,朝廷派谁去打?派另一个藩王去?那不过是引狼驱虎,最后天下只会变成更大的藩镇割据!”

    朱樉的脸色从愤怒变成了惊恐。

    朱棣的瞳孔剧烈收缩,他放在案下的手已经死死攥成了拳头。

    “所以,唐朝的节度使是王朝的肿瘤,割了虽疼,但能活。”林远把笔往桌上一掷,声音冷酷得像冰,“而大明的藩王制度,是长在心口上的烂疮。只要一旦发作,就是兄弟阋墙、血亲相残,大明的国祚,有一半都要耗在自家人杀自家人的内耗里!”

    殿内鸦雀无声。

    朱标的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他看着林远,仿佛在看一个预言家,又仿佛在看一个魔鬼。

    林远走到白布最下方,落下了最后一划。这是最核心的反驳。也是朱元璋设计藩王制度的初衷。

    林远点了点头。

    “殿下说得没错。藩王镇边,比外姓武将靠得住。这是藩王的意义。”

    他在白布上画了一条线,把上半部分和下半部分隔开。

    上面写——意义:拱卫边疆,屏藩中央。

    下面写——隐患。

    “但意义和隐患是同时存在的。一把刀能杀敌,也能伤己。问题从来不在刀,在握刀的手会不会变。”

    他在“隐患”下面写了三行字。

    第一代藩王忠于开国之君——因为是亲儿子。

    第二代藩王忠于谁?

    第三代呢?

    “诸位殿下都是陛下的亲儿子。你们当然不会反。但你们的儿子呢?你们的孙子呢?到了第四代、第五代,血脉越来越远,皇帝和藩王之间还剩多少亲情?剩下的只有一样东西——”

    林远抬起头。

    “利益。”

    殿内的温度降到了冰点。

    “当利益冲突大到亲情压不住的时候,分封制就会变成一颗定时的火药。炸不炸,只是时间问题。”

    耳房里,朱元璋的手搭在窗棂上,指尖发白。

    他没有冲出去。

    因为林远说的每一个字,他都反驳不了。

    殿内,林远的目光缓缓扫过每一张脸,最后停在了朱棣身上。

    两人对视了一瞬。

    朱棣的眼底很深,看不出情绪。

    林远收回目光,在白布的最下方写下最后一行字。

    “我出一个问题,诸位殿下可以好好思考一下。”

    他的笔顿了一下,落墨。

    ——若天子幼弱,藩王兵强,那么藩王于皇帝之间,当如何自处?

    朱标猛地站了起来。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