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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2章 两府三院一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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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72章 两府三院一署 下 (第2/2页)

   政府由议会而生、对议会负责,而君王自为象征性国家元首,不直接插手朝政,既保皇室体面,又杜绝皇权专断,恰是改良帝制的核心根基。

    先定下上议院,他将其定名元老院,为精英稳压、慎审兜底之所,是王朝大政的压舱石。

    这元老院的人,需分四类,且绝不能沿用旧世终身制,免得朝堂僵化、阶层固化。

    其一便是世袭贵族,囊括皇室宗亲、开国世袭勋贵,但必须定额限额,绝不允许无限扩容,防止勋贵势力尾大不掉。

    其二是国朝功臣,那些立下不世功勋的文武重臣、退休的顶级朝堂高官,凭功绩入阁,合情合理。

    其三为学界名士,当朝大儒、国子监与太学的泰斗级人物、文史科技领域的顶尖学者,以学识智计参议国是。

    其四是实业贤达,农商、工商业的龙头翘楚,需无劣迹、有公益实绩,方能代表实业阶层发声。

    至于这些人的入选方式,世袭贵族与功臣,需经举荐、君王册封,再由议会备案,层层把关。

    学界名士与实业贤达,则由行业内部公推,再经朝廷严格审核,绝不能出现花钱买席位的龌龊事,保元老院纯粹性。

    任期之上,刘策思虑再三,定下十年一任,且不得连任,每五年改选更替三分之一成员,平稳迭代,避免集体换届引发朝政动荡。

    同时立下弹劾除名制,但凡元老院中人有贪腐、乱政、背离国本之举,可由下议院提请,再经全民公议,直接罢免除名,绝不姑息。

    而元老院的职权,刘策也划分得极为清晰,只做慎审审议,不抢立法主导权。

    下议院通过的普通法案,元老院仅有搁置否决权,只能驳回退回重议,不可永久否决。

    但涉及宪法修订、爵位册封、边疆大政、对外开战、大赦天下这类关乎国本的重大国策,必须经元老院审议通过方能施行,以此制衡激进之策,守住王朝根基。

    同时,元老院无权单独提出财税、预算、民生类法案,不插手日常财政拨款,可评议朝政、质询内阁,却绝无倒阁之权,精准划定精英阶层的权责边界。

    再思下议院,定名民议院,乃天下民意根基,亦是立法实权核心。

    其成员需由全国成年公民平等直选产生,严格按照各郡县人口比例分配席位,兼顾地域均衡,真正让天下万民都有代表发声。

    任期定为五年,到期全员重选,连选连任不设硬性次数限制,顺应民意更迭,保证朝堂活力。

    民议院的职权,才是朝政运转的核心。

    刘策心中笃定,普通法律创制权独归民议院,所有民生、吏治、赋税、商事、民政相关法案,只能由民议院起草提出。

    国家财政大权也尽握其手,年度预算、税收增减、国库开支、军费拨款,上议院无权修改,只能选择同意或搁置。

    除此之外,监督实权也归民议院,弹劾百官、质询内阁、审查政务账目、彻查贪腐弊案,皆可全权行使,更能提请启动上议院成员除名、发起宪法修订提案,牢牢握住民意监督的利刃......等。

    皇帝逐渐成为国家的象征,不再掌握实际权力,仅保留礼仪性的职责。

    军队国家化,不再隶属于皇帝,而是隶属于国家。

    制定宪法,明确规定皇帝、议会、政府的权力和职责,实行依法治国。

    到那个时候,他早就已经不在人世了。

    但他留下的制度,会继续运行下去。

    刘策站起身,走到窗前,推开窗户。

    微凉的夜风扑面而来,带着雨后泥土的清新气息。

    东方的天际,已经泛起了一丝鱼肚白。

    这一坐,竟坐了整整一夜。

    他知道,这条路会非常艰难。

    他不能搞共产主义,古代的生产力支撑不起公有制,只会导致生产积极性崩溃。

    人民公社的教训就在那里——大家一起干,干多干少一个样,谁还愿意出力?

    他不能搞联邦制,交通通讯落后,联邦制必然导致国家分裂。

    电报都没有,你怎么管得了千里之外的州?

    他不能搞直接民主,大多数人还没有参政能力,直接民主只会导致民粹主义泛滥。

    苏格拉底怎么死的?被雅典公民大会投票投死的。

    这就是直接民主的弊端。

    他更不能急于求成。

    任何改革都要循序渐进,给社会足够的适应时间。

    一项改革推行后,至少要观察十年,确认没有问题了,再推行下一项改革。

    欲速则不达,这是无数前人用鲜血换来的教训。

    他也不能独尊儒术。

    要提倡百家争鸣,鼓励科学技术的发展。

    思想的僵化,是一个国家最大的悲哀。

    欧洲为什么从中世纪走了出来?

    因为他们有了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思想解放了,科学才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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