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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法典·立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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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四章:法典·立宪 (第2/2页)

告律师,是一位京师大学堂法律系毕业的年轻学生。

    他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指着被告席上的顺天府尹,慷慨陈词:

    “法官大人,根据《民法典》物权编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根据《行政法》规定,政府征收民宅,必须出于公共利益,并给予合理补偿。”

    “被告身为朝廷命官,知法犯法,滥用职权,不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财产权,更践踏了法律的尊严!”

    “我们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败诉,恢复原状,并赔偿精神损失!”

    顺天府尹坐在被告席上,冷汗直流。

    他看着高高在上的法官,又看了看旁听席上那些举着相机的外国记者,第一次感到了恐惧。

    那是被关进笼子里的权力的恐惧。

    最终,法槌落下。

    “本庭宣判:原告胜诉。被告顺天府尹,需限期恢复原告房产,并赔偿损失。同时,建议监察院对其滥用职权行为进行调查。”

    宣判那一刻,法庭内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

    “大萧……真的有法律了!”

    一位老者热泪盈眶。

    ……

    天授一百年,元旦。

    御书房。

    萧珩正在批阅最后一份关于宪政改革的奏折。

    戴安走进来,神色有些复杂。

    “陛下,”

    戴安低声道,“有些宗室亲贵,还有那些老臣,私下里议论纷纷。”

    “他们说,陛下这是‘自废武功’,把皇权关进了笼子,以后还怎么震慑四方?”

    萧珩放下朱笔,笑了笑。

    “震慑四方,靠的不是朕的一言堂,而是这个国家的制度自信。”

    他站起身,走到墙边,指着那幅巨大的世界地图。

    “戴安,你看这世界上,那些强大的帝国,哪一个不是法治国家?”

    “英国、德国、美国……他们的强大,不在于皇帝或总统有多英明,而在于他们的社会有规则,有预期。”

    “商人知道他的钱不会被随意没收,所以他敢投资。”

    “工匠知道他的发明受法律保护,所以他敢创新。”

    “百姓知道他的权利有法律保障,所以他敢为国而战。”

    萧珩转过身,目光深邃。

    “朕废除酷刑,确立私产,推行立宪,看似是限制了皇权。”

    “实则,是解放了这四万万人的创造力与生命力。”

    “当每一个大萧人都知道自己是一个受法律保护的‘公民’,而不是任人宰割的‘草民’时……”

    “这股力量,将比任何千军万马都要强大。”

    “传旨,”

    萧珩重新坐回龙椅,声音平静而坚定。

    “自天授一百年起,每年元旦,定为‘宪法日’。举国休假一日,普天同庆。”

    “要让朕的子民都知道,这盛世,不仅有坚船利炮,更有公平正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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