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3、好吧,就让我下地狱去吧!(6k) (第1/2页)
当伊莱亚斯·豪从斯温船长手中接过报纸并且看了起来的时候,在同一时期的美国南方,同样有不少读者正在看《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部的连载。
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部连载到今天,基本上已经被南方的很多地区排斥乃至进行封禁。毕竟再怎麽说,这部都已经触碰到了他们的核心利益,他们也绝对不想自己的下一代被这样的「毒害」。
这种情况下,南方一些地区为何依旧能看到米哈伊尔这部的连载呢?
简单来说,即便是在奴隶制大本营的美国南方,同样有勇敢的灵魂站出来反对这「独特的制度」。比如来自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的格里姆凯姐妹,姐姐萨拉·格里姆凯与妹妹安吉丽娜出身显赫的奴隶主家庭,但他们却都成了坚定的废奴主义者和女权倡导者。
1836年,安吉丽娜发表了美国历史上唯一一篇由南方女性写给南方女性同胞的废奴檄文一一《致南方基督教妇女书》。她们既是奴隶制的亲历者,也是终结者。
除此之外还有欣顿·罗恩·赫尔珀,这位北卡罗来纳州的白人是南方最着名的「反叛者」之一。在1857年出版的《南方迫在眉睫的危机》中,他犀利地指出,奴隶制甚至严重损害了南方贫穷白人的利益。再就是卡西乌斯·马塞勒斯·克莱,出身肯塔基富裕奴隶主家庭的克莱,以暴力废奴主义者闻名。他在1843年因反对奴隶制遭到暗杀,枪手山姆·布朗对他开了枪,却意外的打在了克莱的刀鞘上,克莱最终幸存了下来。
他并未因遭到暗杀而就此气馁,他甚至在1845年在南方州肯塔基出版了一份反奴隶制报纸《真正的美国人》,一个月之内,他受到了死亡威胁,不得不武装自己,并定期将报纸办公室的装甲门封锁以保护自己,他甚至还在办公室里面设置了两个四磅重的大跑。
但这依旧未能保证他的安全,此後不久,大约有60人的暴民闯入他的办公室,打砸了他的印刷设备。为了保护他的冒险,克莱在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建立了一个出版中心,该中心是自由州的废奴主义者中心,但继续居住在肯塔基州。
这些人的存在,确保了即便是南方也有一定的反对奴隶制的声音。
而自从米哈伊尔的这部开始连载後,很多在南方活跃的废奴主义者几乎很快就发现,米哈伊尔的这部产生的力量似乎要比他们的实践活动还要更加有力!
如果说他们的行动是暴力、是鼓动、是宣传的话,那麽米哈伊尔的这部就是能真正地从内心深处启发人!
中的这位少年哈克并不完美,只是因为孩童的天性和各种各样的经历才逐渐得到正确的答案。这样的变化,难道不比单一的宣传和抨击更能打动人心吗?
就这样,他们便在南方自发地印刷并宣传这部,恰巧这部又十分曲折和精彩,对於南方人来说,这部如果没有那该死的反奴隶制倾向就是一部很不错的了!
而即便有,也并不妨碍一些南方人一边皱眉一边看……
目前的话,美国南方中下层的白人看得比较多,他们的利益与富裕的种植园主并不完全一致,因此他们对《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部的接受度就要高上很多。
但像南方富裕的种植园主或者乡绅阶层,他们就对这部异常反感和抗拒,毕竞像他们的话,一方面是黑奴经济,另一方面就是注重教养,恰巧,《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将这两者都讽刺的比较彻底。不过在这部刚刚开始连载的时候,这些南方富裕家庭还是读过一些的,在如今这一时期,女性在社交圈常常通过来交换思想、建立联系,并经常在烛光下为全家人大声朗读。儿童读物也被用来向下一代灌输南方的「社会等级」思想。
由於米哈伊尔在美国的名气也相当不低,因此一些南方家庭也是「上了米哈伊尔的当」,给自己的孩子念过那麽一些,但等她们意识到这部究竟是怎麽一回事时,她们便再也不肯念了。
但她们不肯念了,有些孩子却是对这部有些念念不忘。就像南方某个种植园家庭中的一个叫威廉·托马斯·阿什利的孩子,家人叫他「威尔」或「汤米」,朋友以及当地的其他人则直接叫他「阿什利少爷」。
他如今大约十三四岁,跟里的哈克一个年纪。尽管他跟里的哈克过着很不一样的生活,但不知为何,哈克一路上的冒险还是格外的令他感到着迷,书里面的那些风景也是令他如此的熟悉和亲切。如果不是别人告诉他,打死他他都不敢想像《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部竞竟然是一个外国人写的!
如今的话,阿什利的家里已经明确禁止这部的出现,但这位阿什利少爷对这部却是一直念念不忘,於是他索性是拿了自己的一些零用钱跑去偷偷买来看。
今天也同样如此。
当阿什利偷偷将最新一期的带回家时,他也是赶忙来到了河边一个比较隐蔽的地方,这天的天气十分暖和,擡眼望去,到处都是长满苔藓的树木。苔藓从树干上垂下来,仿佛长长的灰胡子。阿什利就这样一边晒着太阳、嗅着树木的味道、听着小河流淌的声音,一边颇为不体面地躺在了草地上,接着便迫不及待地看起了最新一期的。
书接上回,跟哈克同行的那两位「公爵」和「国王」无疑是不折不扣的坏人,他们在上一个镇子时,企图冒充一位死去的富商的兄弟,骗取遗产。但哈克的良知被死者的三个女儿深深触动,他决定出手干预,并挫败了这两个骗子的阴谋,让他们仓皇逃跑。
经此一事,被这两人控制的哈克和吉姆也是愈发想要逃离他们,可还未等他们展开行动,这两个骗子竞然趁哈克上岸时把吉姆卖给了当地的农场主!
看到这里时,阿什利顿时就瞪大了眼睛。
这下可怎麽办?哈克还能做什麽?他现在的行为在南方本来就已经很糟糕了,难道他竞然还敢再做一些别的事情吗?
事实上,接下来的内容就像阿什利想的那样,在经历如此重大的变故後,哈克在此时美国南方的一种普遍的道德压力下,准备向吉姆的原主人直接告发吉姆的下落:
「我心里把这事想了一遍,觉得要是吉姆注定做奴隶的话,在家做要比在外地强得多啊。毕竞,家乡还有他的家人呢。於是我想写封信给汤姆·索亚,让他告诉沃珍小姐吉姆现在的情况。可是我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原因有两个。
首先,吉姆从沃珍小姐那儿逃跑,她肯定又气又恼,认为他忘恩负义,会再次把他卖到大河下游去。她要是不这麽干,人们自然会瞧不起一个忘恩负义的黑奴,他们势必会让吉姆时时刻刻意识到这一点,搞得他羞愧难当,无地自容。
再说,这麽做也是对我自己好,因为消息很快就会传开,说是哈克·费恩帮着一个黑奴获得自由的。这样,我要是再见到这个镇子上随便哪一个人,肯定会尴尬万分,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世事就是如此,一个人一旦干了件不可告人的事,就无法面对事情的後果,自以为只要把事情遮遮掩掩过去,就不会感觉到丢脸。我现在就处於这麽个境地。我越想这件事良心就越受折磨,我也越觉得自己卑鄙无耻。
最後,我突然间醒悟了,认识到这显然是上帝的手在打我的耳光,让我明白,我所做的一切,始终逃不过上天的法眼。那个可怜的女人平生没过任何伤害我的事,可我却把她的黑奴拐跑了。
……我心里有个声音在不断地说:「不是有主日学校吗?你可以去那儿的呀。要是你早去的话,他们会教导你,谁要是干了拐走黑奴这样的事儿,死後下了地狱,要永远承受火刑的惩罚。』
想到这儿我吓得浑身发抖。我打算祷告,看看我能不能改过自新,与过去那个坏孩子的行为一刀两断。於是我跪了下来………」
在看到这里时,阿什利已经忍不住连连点头了。
是啊!哈克想的一点没错!他的担忧在南方也完全是合情合理的!
事实上,哈克的认知就是跟像阿什利这样的许许多多的南方孩子一模一样,他们从小就被灌输了很多东西,拐走黑奴死後就会下地狱承受火刑更是每个南方孩子都会知道、都会害怕的事情!
在这样的社会规范和社会风气下,哈克又怎麽敢干更出格的事情呢?
而就像阿什利想的那样,哈克已经开始害怕了:
「………我心乱如麻,不知道该怎麽办才好。最後我终於有了个主意。我对自己说,我还是给沃珍小姐写信吧,然後再看看那些祷告的话能不能说出口……於是我找来了纸和笔,高兴又激动地写了封信:沃珍小姐,你在逃的黑奴逃到派克斯维尔下游两英里一带来了,被费尔贝斯先生逮住了。如果你把赏金给他,他会把人交给你的。
哈克·费恩
我一下感到解脱了,觉得已经把自己的罪恶洗刷得乾乾净净,这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我知道,现在终於可以祷告了。不过我并没有马上就开始祷告,而是把信放在那儿,开始想一一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是多麽值得庆幸啊,我差点儿又成了迷途的羔羊,掉进地狱。」
看到这里时,阿什利已经情不自禁的为哈克松了一口气。
结束了!终於结束了!哈克终於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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